診斷證明書申請流程

1.【就診時由病人向醫師提出申請】

新生兒由父母提出申請。

2.【主治醫師開立並確認身分】

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

3.【現場臨櫃繳費/用印】

依診斷證明書類收費標準繳費。

4.【批價/掛號服務區領件】

若無法當日領取者,另電話通知領件時間。

申辦地點

住院病人:預備出院時告知護理站
門診病人:於看診中提出申請
急診病人:於急診提出申請
新生兒出生證明:新生兒父母持身份證至護理站辦理

受理時間

週一至週五08:00-17:00
請注意:周六、日、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皆無服務。

辦理流程

1.現場提出申請。
2.備妥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
3.主治醫師開立。
4.繳費(用印)後領件(若無法當日領取者,另電話通知領件時間)

 

醫療費用收據補發

1.【批價/掛號服務區】

現場臨櫃辦理

2.【請備妥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】

含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正本。

3.【現場臨櫃繳費/用印/領件】

依診斷證明書類收費標準繳費。

受理時間

週一至週五08:00-17:00
請注意:周六、日、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皆無服務。

 

 

 

文件下載:

診斷證明書類收費標準1110728.xls